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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外国人权利协会日前披露,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一样,法国收到的避难申请在逐年减少。
直到2005年,法国是工业国中避难者的第一大接待国。如今,法国已退居第二位,排在美国之后,但仍超过英国和德国。
即使在法国获得避难权比别国容易,申请者却在持续减少。2006年,登记在案的避难申请接近4万份,与前一年相比锐减了33.6%。2006年在法国递交的避难申请连续第三年减少,回落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水平。
法国保护避难者及无国籍者机构(Ofpra)认为,避难申请减少的趋势与欧洲和世界其它国家的减少趋势是一致的。该机构估计,2006年全球避难申请者约为900万,是25年来的最低水平。
但法国避难权协调团体(CFDA)认为,这是2003年避难权改革的结果。
这项改革制定了一整套法律措施,旨在阻止“所谓的‘假申请避难者’来到法国”。这个协调团体的成员主要有国际大赦组织、帮助离散者联合会(Cimade)、法兰西避难之乡和支持外籍劳工资讯小组(Gisti)。
法国避难权协调团体写道,“近三年来通过的大多数法律措施都打着打击非法移民的幌子,非但没有净化形势,反而增加了避难申请者的法律不安全性,加剧了他们的社会不稳定处境。”
在这些措施中,值得一提的是采用优先程序,其使用频率2003年仅占避难总申请数的不足10%,2004年提高到16%,2005年增至23%,2006年猛增至30%。
与“正常程序”不同,采用优先程序,避难申请人既没有居留证,也不能享受社会福利。此外,申请人只有15天时间将材料递交给法国保护避难者及无国籍者机构,而正常程序是21天。
来自“安全国家”的避难申请者一概采用这种优先程序。安全国家被认为是尊重人权的。安全国家首份名单2005年7月制定出台,今天计有17个。
采用这个程序后,批准率只有2.2%,而完全避难申请的批准率是7.8%。
2006年,近7500名避难申请人被置于法国保护避难者及无国籍者机构保护之下,这使在法国享受避难者地位的人数上升到12.3万。
此外,协会还对政府计划深感不安。法国保护避难者及无国籍者机构是1951年日内瓦公约的产物。政府拟将该机构的监护人从外交部变为新成立的移民部。法国避难权协调团体上周向移民部长奥尔特弗强调指出,“避难权具有特殊性,不能与控制移民问题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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