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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统一发放难民身份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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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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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各国内政部长在卢森堡通过了一份备受争议的文本,规定了欧盟各国发放难民身份的程序。
这份文本从2001年7月便开始讨论,是为欧盟在难民制度上达成最低一致意见而通过的最后一份文件。制定这个最低一致意见的目的是避免难民身份申请者为挑选接待条件最好的国家而在欧盟内部流动。
这项指令将加快审查难民身份申请的速度,并向申请者提供相同的最低保障。但它遭到了非政府组织(ONG)和联合国难民高级专员署的猛烈抨击。这些机构尤其批评了英国提出的国家保留在上诉期间驱逐避难申请者权力的条件,以及“安全的第三国”主张。该主张允许避难申请者被送到第三国接受审查。最后,它们还反对建立一个“安全来源国”的名单,来自这些国家的侨民申请难民身份时将接受快速程序处理,但得到的保障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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