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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法生效已30多年,但多家协会指出,在法国做人流术(IVG)依然很难。直至今日,做人流手术“多涉及宽容层面,而不属于法律层面”。
困难究竟在哪里呢?医疗机构拒绝做手术,期限紧,以良知为由的劝导,专门做人流术的医疗机构数量减少,这一系列因素都促使妇女想尽办法,抓紧时间,不超过法定的12周期限。
法国计划生育运动协会秘书长阿尔巴格利解释说,“这是一个权利,本应在最短时间里获得,而今却成了需要宽容的事,这是心理上很难承受的障碍赛跑。”大巴黎地区这个问题特别严重,该协会1月18日在这个地区发起信息宣传攻势。
据法国计划生育运动协会估计,法国每年有3000到5000名妇女被迫到国外,特别是到荷兰或西班牙去做人流术。这些国家人流术不受法律追究,而且如果对母亲有“心理危险”的话,可以没有时间限制。
在西班牙,私人诊所抗议检查,关闭中心,举行反人工流产的示威游行。
在意大利,右派报纸Il Foglio呼吁“延缓”实行人流法。教会立即支持这个呼吁。在葡萄牙,人流术自2007年3月以来已被解除法律制裁,但却在实际上受阻,因为医生以“宗教原因拒绝”做人流术。
在法国,形势因地而异。大巴黎地区、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蓝色海岸(PACA)地区以及海外省,妇女做人流术遭遇的困难最多。
有关方面2005年1月到4月为住院及医疗规划局(DHOS)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7%的医疗机构接到电话后拒做人流术(私人诊所的拒绝比例比公立医院高出一倍)。
医疗方提出的理由各种各样:没有可支配的约诊时间,如怀孕期超过10周就不接受,要求做人流术的妇女不住在附近,因宗教原因拒绝做等。
94%的医院是按院内其它部门让出的时段做人流术的。
如果确定手术日期,25%的日期定在接到电话后的2、3周里。
计划生育协会成员、妇科医生哥德里女士解释说,医院方往往要求在第一次约诊前做一个照影,以检查怀孕情况。她说,“这不仅延长了时间,而且从心理上来说非常艰难。因为孕妇不敢说自己不想要孩子。”她怀疑某些开处方的医生想使孕妇失去做人流术的勇气。
她指出,“然后,只要有几天假日,只要不能立即找到正确地址,法定期限就过了。”特别是对那些希望服药做人流的孕妇来说,因为怀孕7周后,就不能服药堕胎了。
协会认为,计划生育中心不久可以做药物打胎将是一个重要进步。但参议院11月发起攻势,反对人流术“普及”,此举充分说明法国存在的反对人流的保守势力还很顽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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