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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公布的一项调查,法国非婚生子女的人数愈来愈多,小孩获得父母承认的比例也同时增加。在2004年出生的小孩中,有46.4%是非婚生子女,而1974年的比例只有8.5%。
国家统经所指出,2004年在法国出生、父母未婚的379300个小孩中,一半以上(59%)在出生之前或出生时就获得了他们的父母的承认。1999年的比例为52%。
国家统经所指出,2004年有27%的非婚生孩子只被父母中的一方承认。
这项调查涉及2004年在法国本土和海外省出生的小孩。调查指出:“目前在十分之八的出生情况中确定了父子关系。”
调查强调:“在不被生父承认的小孩中,其母亲通常没有职业活动,年龄不到20岁或超过35岁。”
调查指出,“只被母亲承认的小孩人数减少了,只涉及7%的非婚生子女。”
调查还显示:家长愈来愈常在孩子出生之前承认孩子,这涉及“58%的非婚生子女”和“88%被父母两人承认的小孩”。调查强调:““夫妇对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经常在产前就承认孩子。”
调查指出,社会环境也对承认小孩的时刻具有影响:“担任中、高级职员的母亲或从事中介职业的妇女,最常在小孩出生之前承认孩子。”
调查提醒说,有关亲子关系的法律已于2006年7月改变。在此之前,法律在已婚夫妇所生的孩子(婚生子女)和未结婚的夫妇所生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之间作了区别,对未结婚的夫妇所生的孩子,父母必须办理一道承认手续。
自2006年7月以来,出生证明书代替了母亲的承认手续,母亲不必再特别办理承认自己的孩子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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