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的统计机构公布的一项调查,2003年正式记录的自杀死亡人数总共有10664人,由于一些自杀案未宣报或登录,自杀身亡的实际人数应达13000人。
据卫生部统计机构根据死亡证明书列出的临时统计数据,2003年总共有7943名男子和2721妇女自杀。“20%至25%的自杀案未登记为自杀案,因此自杀身亡的实际人数应达13000人左右。”
据研究调查估计及统计总局(DREES)的调查,在15-24岁和25-34岁年龄档次中,男人自杀人数占这个年龄档次自杀总数的将近80%。在55-64岁的年龄档次中,妇女自杀人数占这个年龄档次自杀总数的将近三分之一。
2002年在男人的死亡总人数中自杀占了3%,在妇女的死亡总人数中自杀占了1%。
研究调查估计及统计总局强调,在自杀身亡者中,男人占了大多数,“但在企图自杀未遂者中,女性占了大多数,尤其年轻女性”。
如果计算自杀身亡的人数,在35-44岁和45-54岁这两个年龄档次中,自杀身亡的人数最多,2002年这两个年龄档次各有将近2200人正式登记为自杀身亡。
全国预防自杀联合会(UNPS)主席米歇尔·德布对“社会对自杀现象几乎漠不关心”表示担忧,他曾于1月底主张“特别针对成年人采取措施”。他当时表示:当一个人遭遇解雇、离婚、严重负债等严重挫折时,可能会有寻短的念头,因此他希望与就业机构、律师团体、严重负债委员会以及互助保险机构展开联合行动,以帮助“有自杀风险的这些人”。
全国预防自杀联合会也主张在一些桥上安装防止跳河的栏杆、降低一般人获得枪支的可能性,以及加强控制作用于精神的药物(安眠药等)的发售。
研究调查估计及统计总局强调,随着年龄增长,自杀率也大幅上升,85岁以上老年男子自杀的比率达到了高峰,2002年在10万名85岁以上的老年男子中有124人自杀。85岁以上男人自杀身亡的比率是15-24岁的10倍。
2002年在10万名15-24岁的年轻人之中有12人自杀身亡。这个年龄档次的死亡人数少,但自杀却是继车祸之后造成死亡的第二大原因(2002年占死亡人数的14%)。调查的作者指出,“这是我们强调少年自杀问题的原因。”
所有的年龄混合,最常使用的自杀方式是上吊(2002年45%),其次是使用枪支(16%)和服毒(15%)。
据研究调查估计及统计总局的数据,将近8%的成年人宣称一生中曾至少有一次企图自杀。每年有19.5万人因自杀未遂而由医疗机构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