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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特殊退休体制改革的大罢工酝酿已久,11月14日正式登场。如果说10月18日交通部门的大罢工是一次热身运动的话,11月中旬的风潮则来势凶猛。不仅交通部门,而且所有与特殊退休体制有关部门的工会都纷纷递交了罢工预通知。各路兵马齐上阵,矛头直指特殊退休体制改革。一场大风暴正在降临,从而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本报在此综合报道与这场风潮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劳资双方、用户、政府、政党、民众舆论的态度和反映以及相关改革案的具体措施,使读者对此次运动有一个客观的了解。
工会为民请命态度强硬
按情理讲,法国的特殊退休体制改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法国其它退休制度业已改革、投保人缴纳社会分摊金的年限均延长到40年之际,特殊退休体制受益人只交37年。
5年的优惠条件就显得有点“特权”的味道了。单纯反对这项改革可能会在情理上站不住脚,而且民调也显示,多数民众反对这场罢工。
因此,工会打出为民请命的旗帜为罢工开道。团结民主工会(SUD)铁路分会秘书长马伊厄声称:“法国大多数受薪者正在理解:我们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捍卫铁路职工的特殊退休体制,而且也涉及这个国家退休制度的前途。”他还宣称,“我们所要求的,是所有受薪者都恢复到37.5年。”
不管这个要求是否合乎理性,不管能否说服民意得到民意的支持,工会态度十分强硬。
马伊厄周二(13日)在欧洲一号电台上声言:“鉴于罢工者的坚定决心,政府别无选择,只能让步并撤销改革方案。”
但这次风潮,工会并非铁板一块。国铁八大工会,有一家未参加罢工。这就是火车司机独立联合会(FGAAC)。该工会秘书长杜什曼在欧洲一号电台同一节目中力主谈判,认为谈判可以解决的问题胜过罢工。他说:“我们正在证明谈判的益处。”并强调已经通过谈判为全体职工获得了真正的好处。
这场风潮究竟会持续多久,很难预料。各工会组织会不会进一步出现裂痕,将关系到罢工的时间和规模。
老板呼吁谈判解决争议
国铁工会是此次工潮的急先锋,周二晚20点起就为罢工潮鸣锣开道。但国铁总裁安娜-玛利·伊德拉克女士呼吁展开劳资谈判,认为这是解决冲突的唯一途径。她周二在卢森堡广播电视台(RTL)上表示,她“百分百准备谈判”。上周,她致函企业全体职工。她以国铁总裁的体验指出,铁路职工视特殊退休体制改革“如同切断了把他们与企业密切相连的伦理契约”。对此她很理解。因此,她认为必须找到这种契约的其它元素,作为补偿。但这将不再是特殊退休体制了。她提议说,这些补偿条件有补充工资、补充退休金以及其它企业也存在的新劳资合同。
此外,国铁总裁还考虑到用户的急需,为用户设立了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
雇主伸出的这条橄榄枝,工会是否接受呢?目前只有FGAAC一家接受。而劳工总联合会(CGT)认为,冲突的要害不在企业一级,仅跟企业资方谈判是没有用的。提议举行国家以及劳资三方谈判。
用户怨声载道
每次交通部门罢工,用户是首当其冲的受害人,尤其是郊区居民。越来越多的用户不甘忍受频频罢工造成的后果,不仅用示威行动表示他们的强烈不满,而且在用户中进行宣传,启发他们的觉悟,让他们加入抗议罢工的行列。
周二清晨,大罢工前夕,数十名愤怒的巴黎大区用户聚集在芒特拉若利(MANTES-LA-JOLIE)火车站月台上举行示威。他们挥舞的横幅上写着:“请尊重我们的出行权!”他们向乘客散发传单,用喇叭筒宣传他们的立场,动员乘客加入他们的示威队伍。
示威是芒特拉若利至巴黎铁路线用户委员会组织的。委员会主席是年过五旬的哥梅兹。他十七年前创立了这个委员会。他气愤地说:“这些频繁的晚点和罢工让人工资减少,给日常行旅带来诸多不便,有时甚至让人丢了工作!我们真的烦透了。”这番话道出了众多用户的心声。
如果罢工时间过长,使其它部门众多受薪者利益严重受损,将会在道义上输掉一筹。
总统和政府态度明确
萨科奇在竞选总统时就把特殊退休体制改革作为目标之一。面对工会的第三次总动员,他打着追求“公道和社会公正”的旗号,表示坚决要顶住风浪,把改革进行到底。政府也对这次罢工可能会打持久战做了思想准备。总理菲永声称,改革乃大势所趋。这是减轻国家沉重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
国家最高决策者的决心固然重要,但事态的发展往往不一定以决策者的意志为转移。遥想1995年,时任总理的于贝决心不可谓不大,但面对连续一个多月的罢工、交通几乎完全陷入瘫痪的局面,最终也不得不撤销了改革案。当然时过境迁,现在的形势完全不同了。
萨科奇半年前刚以高票当选总统,民意支持分仍在多数。而且,从深层次讲,退休制度的改革并非法国一国面临的社会阵痛,恐怕欧洲各国也都程度不同地遇到同样的问题。难怪萨科奇12日前往柏林参加法德峰会时,德国总理默克尔女士对他进行的改革公开表示了支持。
这场冲突远远超过了部门的界线,左右政党都旗帜鲜明地表了态。
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UMP)当然是支持改革的,但不接受工会提出的三方谈判建议。国民议会UMP议员团主席阿古耶周二认为,国家不反对谈判,但谈判应在“雇主和受薪者之间”进行。
阿古耶在连续新闻电视台(LCI)上宣称,“政府是开放的。政府呼吁谈判。”但是“劳资对话不是三方对话,而是雇主和受薪者代表之间的对话。”他认为劳工总联合会(CGT)提出的三方(国家、工会和企业)会议不适时宜。劳工部长贝特朗已经拒绝。
阿古耶认为,应当中止那种让“国家处处干预”的做法。他指出:“这是不行的,因为对话人太多,需要协调的因素太多。”
社会党则通过国民议会社会党议员团发言人费利佩蒂女士之口,表示“支持罢工者”,同时指责政府在特殊退休体制改革问题上寻求“冲突”。费利佩蒂女士声言:“我们当然支持罢工者。”她认为,改革是必要的,但政府的工作方法不对头:政府轻视劳资对话,在践踏有代表性工会利益的基础上进行退休制度改革。
被问及对劳工总联合会的三方谈判建议有何看法时,费利佩蒂女士指出,“所有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促进、加强和加深劳资对话的方案,都会得到社会党的支持。鼓励工会尽可能与政府和企业对话,这是我们的责任。”
费利佩蒂女士认为,不应当让某些群体承担法国退休制度的所有病症和困难。问题实际上牵涉的范围很广。
舆论是关键
任何一场社会风潮,民众舆论都是关键。就在10月18日那场热身罢工前后,民调所做的民调结果揭示,多数百姓是反对罢工的。这在法国罢工史上可能还属首次。
从历史上看,由于很多人在私企工作,无法参加罢工,法国人向有“委托”罢工的不成文惯例,也就是从道义上支持罢工者,表达自己的不满。因此,以往即使是公企职工为行业的具体利益举行罢工,向来都能获得舆论多数的赞成。
但这次情况却有所不同,一个月前的民调显示,公众舆论对罢工的支持未超过多数(43%)。大罢工前夕,伊福普民调所(IFOP)为周二版(11月13日)免费日报《地铁报》(METRO)做的一项民调揭示,62%的受访者认为罢工是“没有道理的”。这些结果表明舆论目前未站在罢工者一边。当然舆论是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较量胜败的变数还很多。譬如,当交通部门的罢工与11月20日的公务员罢工汇集成河时,势力和影响力也会大增。政府能否抗得住将是个问题。
前景难卜
目前较量的双方——工会与政府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从客观上讲,如果工会不顾一切,靠罢工到底,最终使政府撤销改革方案,这对法国迫在眉睫的退休制度改革将是沉重的打击。因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改革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才能推出。反之,如果政府对工会的诉求置若罔闻,坚持到底使改革法案最终获得通过,这将使工会的力量受到重创。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便是前车之鉴。这位铁娘子对工会采取了“铁腕”手段,使英国工会从此一蹶不振。
这两种极端的情景对法国的长远利益都不利。由于影响胜败的变数还很多:如工会领导人是否善于引导;政府能否灵活应对,谦虚低调行事;媒体和舆论的作用,前景难卜。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特殊退休体制改革的有关资料
*缴纳征摊金的年限:
-政府基于“国民之间平等”的考虑,不顾工会的罢工呼吁,“仍决心”把特殊退休制度职工缴纳退休征摊金的年限向私营企业和公务员看齐,从目前的37.5年延长到40年,如此才可享受全额的退休金。
-“为了更妥善地考虑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的情况,改革将从2008年7月1日起才生效,而不是原先预定的1月1日。征摊金的缴纳年限将按“每半年增加一个季度”的速度延长,直到2012年12月1日,届时将延长到160个季度,亦即40年,和公务部门一样。
-退休征摊金的缴纳年限“随后可能还会变化”,和公务部门一样,而公务部门退休制度也可能于2008年再改革。
*减分制度(DECOTE)与取消强迫提前退休条款:
-设立一种减分制,基于“对改革全面平衡”的考虑,预定从2010年起对缴纳征摊金年数不够数的职工设立一种减分制度。
-对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仍继续工作两年半(原先规定为5年)以便缴足40年征摊金的职工,为了不使这些职工“受到损失”,政府预定“修正”这一条款,以保证这些职工“不损失一毛钱”。
-同时也设立加分制度(SURCOTE):对超过退休年龄仍继续工作的职工给予加分(退休金额增加)。
-允许雇主强迫职工提前退休的“大铡刀条款”将取消。
*退休金:
-从2009年1月1日起,退休金的变化将按物价指数计算,不再按工资而定,与私营企业和公务部门一样。
-退休金的计算方式:除了对更长的参考时期已有规定的退休制度以外,退休金的计算以最后6个月的工资为参考基础。在公务部门,参考时期也是最后的6个月。至于私营企业,从2008年起,将以职业生涯中工资最高的25年为计算基础。
*职业艰辛问题:
-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雇用的职工,仍维持实行减缴征摊金的福利(LE REGIME DES BONIFICATIONS,因职业艰辛而可减少退休征摊金缴纳年限的制度)。
-有关职业艰辛等“特殊性”的问题将交给企业和行业谈判解决,企业和行业应“尽快”展开谈判。
-设立一个“三方机构”以评估“艰辛职业对职工平均寿命的影响”。
*职业生涯管理
-模仿在公务部门创立的“附加制度”模式,或透过一种“普通法的退休储蓄措施”,设立一种补充退休金制度。
-能够获享特殊退休制而必须提供最起码的服务的年限将减少。接受高等教育的年数可以折减。
-家庭和配偶的福利将向公务部门看齐(有小孩可减少缴纳退休征摊金的年限、提前结算退休金、配偶死亡发给复归退休金(转移给未亡配偶的退休金)等。
-对曾从事职业活动的残疾人其领取退休金的权利的年龄可降低的措施,将扩大到特殊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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