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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两院周一在凡尔赛的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宪法和制度改革法案。
宪法改革法案要想过关,必须获得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五分之三的大多数的通过,这次表决事先充满了悬念,因为反对和赞成阵营的票数旗鼓相当。投票结果为539票赞成,357票反对,萨科奇总统授意的这个改革法案最终以一票领先,惊险过关。
在906名在职的国会议员中(576名国民议会议员和330名参议员),905名参加了投票,有效票为896张,弃权和废票不算。
这次表决竞争特别激烈,表决结果宣布时,议会席上有人发出惊呼。多数派的议员则起立鼓掌。
宪法改革法案大幅修改了现行的宪法,几乎改动了其中大约一半的条文。以下是法案的要点:
总统莅临国会:国家元首可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发言。国会议员随后在总统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辩论,但不表决。对总统莅临国会未规定任何日期或周期。
总统任期:不能连任两次以上。
传播媒体:透过法律保障媒体的独立、多元化和自由。
少数党:法律保障政党和政治小团体意见的多元表达和公平参与国家民主生活。
政府:原为国会议员的部长一旦辞职或被免除部长职位时,自动恢复其国会议员的席位。
国会权力:
-在会议上对议会委员会预先通过的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文本进行审议,预算案除外。
-每周“至少举行一次”对政府的质询会议,在特别会议期间也一样。
-国会两院每院控制其一半的议事日程。“每月有一天的会议”的议事日程由在野党拟定。
-国会对国家元首最重要的任命有否决权(必须获得委员会五分之三多数的通过)。
-国会两院每院常务委员会的数目从6个增为8个。
-宪法第49条第3款的引用(以押上政府责任、不经议会表决而通过法案的方式),只限用于国家预算案、社会保险预算案以及“例会审议的另一个法案文本”。
-政府派遣武装部队到外国时,必须在3天内通知国会。在国外驻军的时间延长超过4个月时,必须透过国会表决批准。
-国会两院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案、声明或宣言进行表决。
-国会两院的议会议长可宣布不接受某个修正案。
选民代表:
-国会将有代表法侨民意的议员。
-全国总共有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和348名参议员(以前为331名)。
涉及加入欧盟的重大决定:透过全民表决批准,除非国会两院每院都有五分之三的大多数议员要求总统做出决定,届时总统可在两个选择中做出一个决定,或者透过全民表决批准,或者透过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五分之三的大多数批准。
公民权利捍卫人:由国家元首任命,任期6年,受理自认个人权利被公共机构损害的人的“申诉”。
涉及违宪性的特殊申诉:任何公民都可透过行政法院和最高法院上诉宪法委员会。
国民倡议全民表决:在五分之一的国会两院议员的发起下,如获得十分之一选民的支持,可对某个议题组织全民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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