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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u Fumeur de Havanes(上帝抽的是古巴雪茄)”凯瑟琳·德纳芙在20多年前唱道,这首歌至今仍在法国流行。抽烟一向是法国人国际形象的一部分,与长棍面包和法国女人的苗条齐名。
事实上,法国人抽的烟虽然比美国人多一点,但并没有奥地利人、希腊人和荷兰人等欧洲邻居抽得厉害。更出名的是法国人在西方反吸烟斗争中的落后表现。美国人已经向香烟宣战,爱尔兰和挪威2004年就禁止公共场合吸烟,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和英国也迅速跟进。
2006年10月,法国政府终于决定采取行动,总理德维尔潘颁布法令:从2007年2月起,禁止在政府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咖啡馆、餐馆和夜总会则被宽限到2008年1月2日。这毕竟比解决贫民区问题或减少年轻人失业容易多了。
其实早在16年前,法国就率西方之先,公布了餐馆和咖啡店禁烟令,但禁令未被理睬—这是法国人对自己不喜欢的法律的惯招,于是法国便成为欧洲最后一批可以在餐饮场所吞云吐雾的国家之一。
新禁令能否有效推行?有些人将信将疑。毕竟吸烟能使国家获利。法国的烟草税很重:香烟均价高达5欧元一包,其中8成进了国库;每年香烟税总额超过100亿欧元。
政府因为对一种毒品抽税而赚钱,这不是很令人震惊吗?官方的回应是:这些钱被用于贴补烟草造成的社会代价(法国每年有6.5万人死于吸烟)。几大跨国烟草公司的游说对法国人容忍吸烟的态度也起了不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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