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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1999年就曾颁布废旧电池回收的法令,后来,条款经修改更加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强制生产、销售电池的商户对电池进行收集、分类和回收工作﹔销售商必须免费收回消费者送来的废旧电池﹔禁止将电池与其它垃圾一起丢弃,而应放到专用收集容器内﹔电池回收点应有明显标志,并定期有人清理运走﹔销售难以拆卸电池的电器时,商店必须回收相关电器﹔电池广告中必须同时注明废旧电池的回收点和回收方法等。
其实,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关键在收集分类这一环节,消费者不但要将废电池送到回收点,还得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电池的成分及分类标志。
目前,法国有一些企业专门研究如何处理回收旧电池,欧盟及法国政府也给予他们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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